资讯中心

交通肇事逃逸的定义

来源:驾照吧    发布:2017-09-01


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,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。《刑法》规定,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;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,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

认定为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


(一)明知发生交通事故,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;


(二)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,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;


(三)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,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,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;


(四)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,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;


(五)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,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、假地址、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;


(六)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;


(七)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,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;


(八)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,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,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。


现实中,不是只要肇事的一方离开了事故现场的,就一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,毕竟对逃逸的处罚是比较重的,因此需要严格的作出相应的认定才行。


/*
*/